青白江新闻: 主题: 罚款236700元,青白江区查处一起不合格电饭煲虚假宣传案(4)

发布时间:2019-04-29 10:2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主题: 罚款236700元,青白江区查处一起不合格电饭煲虚假宣传案(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同时当事人宣传现场摆放的用于销售的多功能电饭煲,经我局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查询和进行执法抽检,为未取得中国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的产品和不合格的...

同时当事人宣传现场摆放的用于销售的多功能电饭煲,经我局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查询和进行执法抽检,为未取得中国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的产品和不合格的产品,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 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二)“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

当事人宣传现场摆放的养生按摩床垫只有干电池安装口,没有外接电源的插口,显然使用不可能达到按摩的功效,经本局执法抽检,结论为产品标识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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