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加强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三

发布时间:2017-10-16 07:5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加强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三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明确,关键就在施工。...

摘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已经明确,关键就在施工。

6月30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的一份名为《李某挪用公款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法律文书,成为全国首份被公开的留置案件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李某系通州区某镇财政所出纳,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今年4月7日被通州区监委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在李某被通州区监委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20天前,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监委对涉嫌贪污的杭州某市级机关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余某采取了留置措施,成为全国监察留置“第一案”。

这一系列破冰之举,都源于一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6年11月7日晚,新华社发布的一则消息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京晋浙三地探索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

回想看到这一“爆炸性”新闻的那一刻,从山西省检察院反贪局转隶到山西省监委的王芳直言当时有点“懵”:“改革的力量是那么势不可挡,让人有些猝不及防。”

而当平复心情,认真阅读新闻后,这位在检察院工作了20多年的反腐“老兵”确认,“一场深刻改变反腐败体制格局,足以载入史册的重大改革拉开了大幕”。

根据《试点方案》,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党内监督不断加强,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但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却存在盲区,导致‘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尴尬局面。”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旨在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等问题,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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