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织密“规矩网” 划出“警戒线”(4)

发布时间:2018-09-17 15:3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台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织密“规矩网” 划出“警戒线”(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在江苏省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花纯芬看来,案件审查调查主办人制度对顺利查办案件有很大帮助。前不久,她担任一起某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

在江苏省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花纯芬看来,案件审查调查主办人制度对顺利查办案件有很大帮助。前不久,她担任一起某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主办人,“围绕主要对象违纪违法和犯罪事实及款物处置,我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带领大家一起想办法、找思路,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固定完善证据,取得了明显效果。”

除此之外,该制度还严格规定办案人员的五项纪律。“我们严格遵守这些纪律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花纯芬说。

案件调查的结束,也并不意味着责任就被“束之高阁”。依据《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试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办案实行终身负责制,对故意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或存在重大过失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为防止履职过程中出现以案谋私等行为,多地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情、说情干预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如江西省纪委监委列出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说情干预的9种情形,明确了报告和登记备案的方法和责任,并构建严格规范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将责任压力传递到每个环节。

“我们注重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案件的问题线索,对存在9种情形之一的,进行登记备案。”江西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舒平贵介绍,“不仅对主动打听案情的进行严肃处理,严防‘灯下黑’;同时,对被动接受打听案情,没有严厉拒绝的,也将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记者 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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