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巡礼之五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做实做细监督(3)

发布时间:2019-01-26 17:0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巡礼之五 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做实做细监督(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就是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

“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就是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重庆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市已召开4000余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37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8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4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2.9万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63.9%;第二种形态32.1万人次,占28.2%;第三种形态5.4万人次,占4.7%;第四种形态3.6万人次,占3.2%。”

2018年10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其中,第一种形态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比重超60%,第二、三、四种形态占比依次下降,“倒金字塔”式的分布结构愈发明显。这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九大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中,也将“四种形态”作为单独一条写入总则,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原则。

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同时,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演变成大祸、由轻微违纪滑向严重违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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