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海上治安管理分局原局长周炎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被曝光。周炎伙同该局法制大队时任大队长杜大鹏,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综观一些党员干部贪污腐败的背后,不乏其家人、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影子”,这些人长期依附党员干部,共同侵吞国家资产、啃食群众利益,贻害无穷。
事实上,大部分贪腐分子往往“不甘寂寞”,热衷于拉拢相关人员,在规避风险中联手“掘金”,通过“利益分成”延伸巩固“腐败链条”。然而,“伸手必被捉”,贪腐“利益同盟”也难逃“一损俱损”的结局。
刘哲姝 绘
互相勾结,共同“沦陷”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疯狂大货车”一度引发关注,为其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多达122人,更涉及交警、巡特警支队、公安分局及当地城管执法部门、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等多个部门。而在广东茂名腐败案中,由原市委书记周镇宏和继任者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等人落马引发了当地“地震”,涉案人员更是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打虎”“拍蝇”持续发力,留给心怀鬼胎者钻空子、找漏洞的空间越来越小。然而,仍然有个别党员干部“顶风作案”,利用彼此间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络,从上至下或由内至外相互勾结,在各环节为彼此攫取利益打掩护、行方便。可以说,以集体形式协同违纪违法已成为腐败重要表现之一,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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