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新闻:乐山女车主续保遭拒 被对方列为“红色风险客户”(3)

发布时间:2017-09-15 14:0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乐山女车主续保遭拒 被对方列为“红色风险客户”(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该负责人强调,被列为红色风险客户是保险公司对客户风险评估的一项内部信息,不会影响到杨女士的征信记录,不会影响她在其他公司购买商业车险。...

该负责人强调,被列为“红色风险客户”是保险公司对客户风险评估的一项内部信息,不会影响到杨女士的征信记录,不会影响她在其他公司购买商业车险。

律师说法:

保险公司应保障车主知情权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邓庆律师表示,从法律上来说,车主与保险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车主有投保权利,保险公司也有承保或拒保的权利。保险公司可以针对交强险以外的商业险设定一定的门槛,但是应该如实告知车主有何种情形后会被拒保。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说明具体情况,车主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

“商业车险依赖市场调节,保险公司拒保高风险业务并没有违规。”威诺(成都)律师事务所郭金福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制定这类限制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时应当保障车主的知情权,哪些情况会被列为高风险。如果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则涉嫌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如果毫无缘由将消费者列为高风险并在行业内造成不良影响,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

郭金福介绍,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将出险次数较多的消费者列为高风险客户,这也是大家通常的认知,但如果因为消费者的正常投诉维权就被列为高风险而拒保,则有“报复”之嫌。不过,消费者应当慎重驾驶,尽量避免事故发生。对于一些损失不大的小事故,可以不报保险自掏腰包,也可以争取下一年更优惠的保险折扣。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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