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案例解读监察法】监察机关可依法开展约谈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5 22:1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案例解读监察法】监察机关可依法开展约谈工作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摘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已经半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监察法,是各级纪委监委的重要任务,是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结合半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法用法实践,通过“案例事例+分析点评”的方式,以案说法,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案例】

A县纪委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分析、群众反映和领导指定等方式,定期筛查重点对象,开展“四个必谈”:信访反映集中的必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轻微违规违纪的必谈、工作通报批评的必谈。谈话主要通过勤政廉政教育提醒,预先防范,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相关反映情况及时指出,帮助认清问题的性质和危害,督促整改。

比如,县纪委监委受理D乡群众信访举报最多,对该乡党委书记进行谈话,指出上一届乡党委、政府对村级管理不够规范,信访件主要集中反映上届村委会和村干部的问题,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管理。

比如,群众投诉反映县房管局局长J某上班经常和廉租房工地老板赌博,经调查无实据,不予认定,但对其进行组织提醒、打招呼,有针对性地教育,要求在今后工作生活中注意小节,不参加与本人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树立良好的比如,群众反映县住建局局长K某直接把未列入土建招投标范围的200余万元铝合金、墙漆放入土建五个标段里,而后召集五个标段的老板交代给县财政局局长的胞弟施工,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谈话小组对该局长进行勤政廉政谈话,在要求作出情况说明的同时,还领学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等相关规定,重温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准则,做到早教育、早提醒,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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