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案例解读监察法】既收集有罪证据又收集无罪证据

发布时间:2018-11-27 22:4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案例解读监察法】既收集有罪证据又收集无罪证据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摘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已经半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监察法,是各级纪委监委的重要任务,是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案例解读监察法》系列报道,结合半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法用法实践,通过“案例事例+分析点评”的方式,以案说法,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监察法。

【案例】

某县纪委监委按程序依法对该县粮食局副局长A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A某交代称,2006年至2017年期间,其先后多次收受B某所送钱款,二人关系非常密切、送钱模式比较固定,每年春节、五一、十一过节期间B某都会来家中拜访看望,每次B某都是送给A某5万元现金,一年15万元、12年共计180万元;此外,还有几次是A某去香港前B某送给他5万港币、去美国前B某送给他2万美元,A某女儿结婚时B某送给A某10万元和名牌手表等。上述问题B某也做了相应交代,双方交代内容吻合,收送钱时间、数额一致,且在A某家中经依法搜查确实发现了数百万元现金和相关贵重物品。

据此,调查组拟认定该问题并按程序移送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审理。审理人员经认真阅卷后发现,A某女儿在交代其他问题时曾提到,她在北京读书时,2008年国庆期间A某均在北京陪她游玩,因此审理人员认为A某2008年国庆期间收受B某现金的时间可能存在疑问,提出由调查组进行补充调查。

调查组经核查有关航班信息后发现,2008年国庆期间A某确实不在该县而在北京,不具备收受B某现金的时间条件,但其他时间的春节、五一、国庆期间A某确实均在该县并收受了B某每次5万元现金。对此情况,A某解释说他确实收受了B某200余万元现金和相关贵重物品,此前在交代问题时内心忐忑、情绪紧张,所以忘了2008年曾去北京的情况,现在经组织提醒后才想起该情况;B某解释说他确实送给了A某200余万元现金和相关贵重物品,之前他认为组织已经掌握了全部问题,他印象中确实是每年都送了3次现金,但2008年国庆这次具体是在什么场景下送的,他记忆模糊了,以组织调查为准。

【案例解读监察法】既收集有罪证据又收集无罪证据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