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系列解读之一(4)

发布时间:2019-01-27 23:1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系列解读之一(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纪委的监督首先在于各级党委。《规则》在第五条明确,党委应当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纪委的监督首先在于各级党委。《规则》在第五条明确,党委应当“加强对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同时,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审理等各章中,都规定了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具体报批程序,以更好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原则。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准确定位、大有作为。

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

2018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此前两天,辽宁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杨锡怀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事实一再表明,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执纪者必须受到更为严格的纪律约束。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党的十九大之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实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分设、职能分离,开展“一案双查”,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厉追责问责。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系列解读之一(4)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