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提能力增质效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四(2)

发布时间:2019-11-25 23:0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提能力增质效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四(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监督是一些地方纪委监委工作中的短板,监督职责有待细化,监督制度有待规范,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映,有些地方还未能贯通运...

“监督是一些地方纪委监委工作中的短板,监督职责有待细化,监督制度有待规范,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反映,有些地方还未能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日常监督未形成机制,抓早抓小、咬耳扯袖不及时,对重要事项、关键环节、重点人群疏于监管,对巡视、审计移交的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等等。

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能力,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贯穿始终,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各地纪委监委突出“政治机关”属性,按照“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的要求,着眼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不断探索实践,增强工作质效。今年1至9月,浙江省杭州市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938人次,同比上升26.8%。其中第一种形态5343人次、占77%,第二种形态980人次、占14.1%,第三种形态271人次、占3.9%,第四种形态344人次、占5%。“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让多数人不犯或少犯错误;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果断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使前三种形态更具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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