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3天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央有部署,成都有行动。
11月21日
成都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审议通过《成都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1月23日
四川省试点工作小组审批通过成都市实施方案;
成立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任组长的成都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川红任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立2个考察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分赴杭州市和太原市,对机构和人员编制划转、改革相关保障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探讨;
制定试点工作安排一览表,明确牵头工作组和具体责任人,倒排时间进度;
市纪委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市检察院,深入细致开展转隶准备工作。
2018年1月17日
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成都市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川红当选。随后召开的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任命了成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相关人员均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1月23日
成都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并于同日正式揭牌。
他们这样说: 变的是身份,不变的是使命与担当
成都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并于同日正式揭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1月23日,成都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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