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市新都区“四路径” 全面提升人民调解质效(2)

发布时间:2017-11-27 15:2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市新都区“四路径” 全面提升人民调解质效(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建立区级人民调解人才库,吸纳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群团干部及五老人员,拔高选聘门槛,严格选聘程序,从人才库中...

建立区级人民调解人才库,吸纳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群团干部及“五老”人员,拔高选聘门槛,严格选聘程序,从人才库中优先考虑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知识和群众基础的人员,通过政府购买、特邀等形式,切实充实和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

2016年以来,通过多渠道择优选聘,共新增38名各行各业精英作为特邀专业人民调解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民调解员队伍文化水平、法律素养、调解技能偏低的困境,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年均调解纠纷数量为普通调解员的20—30倍,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占比达29.4%,镇(街道)调委会调解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占比达44.4%,区级行业、专业调委会调解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占比达97.3%,与试点前相比分别提升了10.3、15.6和21.1个百分点。区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成功率由82.8%上升到100%,医疗行业连续两年实现“零医闹”。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重塑人民调解规范性面貌

在《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基础上,制定《新都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星级评定与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依据学历水平、从业时间、参与调解纠纷数量及成功率等指标,评定人民调解员等级;参考所辖人民调解员等级、调解纠纷数量、成功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评定人民调解组织星级。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星级评定与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纠纷分级处理”和“奖惩挂钩”机制,制定《新都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奖惩办法(试行)》、《新都区人民调解组织星级评定与考核评优挂钩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将普通、一般矛盾纠纷交由低、中等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交由高等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同时,实行个案补贴与等级挂钩、个案补贴以三级人民调解员为基准,根据不同等级上下浮动5%—30%(三级上浮5%、二级上浮10%、一级上浮20%、首席上浮30%)。2016年以来,通过“星级等级评定”、“纠纷分级处理”、“奖惩挂钩”等机制,个案申报量增加475件、同比增长39.78%,实现了动态管理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及时降级“不合格”人民调解组织,淘汰“不作为”人民调解员,不断向人民调解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充分调动起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为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注入源源不断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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