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丰伟地产在提供经纪服务时,违反《标准》第109条,聘用无执业资格人员执业的,减15分;违反《标准》第124条,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开展中介活动的,减25分。两项合并信用减30分。
6. 成都富房不动产房屋经纪连锁有限公司在提供经纪服务时,违反《标准》第124条,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开展中介服务活动的,信用减25分。
7. 成都宏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提供经纪服务时,违反《标准》第124条,未经依法登记擅自开展中介服务活动,信用减25分。
希望全区各房产中介经纪服务机构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依法依规经营,诚信经营,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提升客户满意度,共同维护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形象。今后,区房管局等部门将坚决打击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
成都市新都区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
黄杨敏
标签:房产经纪服务机构,用减分通报,区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