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新都区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2)

发布时间:2017-12-21 13:4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新都区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二)以上率下督责。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以上率下督责。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区委书记每季度听取常委及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责情况。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所有分管领导分别任13个镇(街道)第一书记,重点督导并定期向区委书记汇报督导情况,开展督促检查63次。制定《关于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230余人次。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

(三)较真碰硬问责。坚持区党政领导带队开展全面检查,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区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对先进单位全区通报表扬。逗硬约谈问责,区委书记对2016年主体责任考核排名末位的镇(街道)、后2位的区级部门实施末位告诫;分管区领导分别约谈考核排名靠后的6个区级部门。责成相关单位对2016年社会评价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群众满意不高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督促其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剖析反思,形成鲜明考核问责导向。

(四)支持纪委履责。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支持纪委开展同级监督,在区本级及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建立并实施廉情专报制度,对分管领域内出现的信访热点、违纪违规、满意度问题整改等批示督办,督促分管单位针对问题反思剖析,狠抓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全面落实2个提名考察办法,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提名考察镇(街道)纪委书记1名,区级部门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13名,区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1名。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重用或提拔委局机关干部5名,系统外交流任职7名。支持纪委完善集中管理、上报和处置制度机制8项,充分保障办案经费,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

二、鲜明旗帜,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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