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明年起成都住宅出现这7种情形可直接使用维修资金

发布时间:2017-12-21 19:3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明年起成都住宅出现这7种情形可直接使用维修资金由成都新闻网采编:12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1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

 明年起成都住宅出现这7种情形可直接使用维修资金

 明年起成都住宅出现这7种情形可直接使用维修资金

 明年起成都住宅出现这7种情形可直接使用维修资金

12月20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1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12月8日正式签发,经签发后的《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以下简称195号令)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195号令颁布后,通过顶层制度设计上的完善,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将在还权于民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通过创建维修资金管理公约等实现提前授权,出现应急情况时可直接启动提前授权,使用资金进行维修,及时发挥出资金保障作用……

首次修订 从五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 2004年103号令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成都市正式开展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

“在当时全国都在摸索维修资金管理模式的大背景下,成都借鉴上海等城市的经验,探索建立成都市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参与此次修订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说,13年来,城市社会经济都在不断发展进步,新时代自然也对维修资金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作为房屋的“养老金”,如何更方便、更高效、更安全地发挥它的功用,以保障全体市民更好宜居。

据了解,195号令实施后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完善部门及街办(乡镇)职责规定,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完善管理体制;二是通过科学明确交存范围,使资金监管工作适应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的需要;三是通过调整业主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的时点,达到防范资金监管风险、维护业主利益的目的;四是通过强化资金监管措施,优化资金使用流程,创设和固化相关制度,构建起效率与安全并重的资金使用监管体系;五是通过分类设定处罚惩戒措施,有效解决上位法有关处罚规定难以落地和对资金使用违法行为处罚“无法可依”问题;六是通过构建老旧住宅小区、农集区和征地拆迁安置小区维修保障机制,实现成都新建住宅、老旧住宅小区、农集区和征地拆迁安置小区维修保障政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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