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市房管局:继承、遗赠、赠与不在限购范围(3)

发布时间:2018-05-24 17:2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市房管局:继承、遗赠、赠与不在限购范围(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谢某可以在除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以外的区域购房。因为谢某具有武侯区户籍,虽入户未满24个月但在武侯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

“谢某可以在除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以外的区域购房。因为谢某具有武侯区户籍,虽入户未满24个月但在武侯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具备‘两区’以外区域的购房资格。”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又如刘某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入户已满24个月,在锦江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已满24个月,其家庭名下无房,刘某可以在除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以外的区域购房。

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其家庭名下无房,先在金牛区工作,然后又因工作变动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他可在哪些区域购房?

“如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且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12个月,张某能在金牛区购房,因为张某户籍迁入金牛区已满24个月,具备金牛区购房资格。”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虽然张某购房时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但不具该区户籍,须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才能购房,所以张某不能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如张某户籍从外地迁入金牛区未满24个月,但在金牛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未满24个月,张某就不能在金牛区或者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虽然张某的户籍在金牛区,但其迁入金牛区未满24个月,且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不具备金牛区购房资格。同时,户籍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张某购房时虽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但连续缴纳社保未满24个月,不具备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



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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