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闻:都江堰市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12-29 02:1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都江堰市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案例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解决一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

摘要: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解决一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等突出问题,近日,都江堰市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解决一些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等突出问题,近日,都江堰市纪委通报5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奎光塔街道原滨河社区党委书记刘生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2017年7月17日,奎光塔街道滨河社区居委会主任易泽顺因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未采取得力措施制止和纠正辖区内违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滨河社区党委书记刘生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提醒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得力措施制止和纠正违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于2017年8月2日被奎光塔街道纪工委约谈,并于2017年9月26日受到党内通报。

胥家镇纪委书记马兴毓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2017年6月29日,胥家镇大林社区七组组长朱文全因私设“小金库”未将集体资金5521元纳入镇村组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胥家镇纪委书记马兴毓作为大林社区的包社区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在大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因私设“小金库”被上级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仍未引起高度重视,导致大林社区再次私设“小金库”。2017年9月26日马兴毓同志被镇党委约谈,并于2017年10月11日受到党内通报。

银杏街道百花社区党支部书记宋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案。2017年8月13日,银杏街道百花社区党总支委员、六组组长黎炳富因在领取了集体支付的“三通一平”工程款21万余元后仍将公家房屋据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百花社区党总支书记宋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党总支委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12日宋强同志被街道纪工委约谈,并于2017年10月13日受到党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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