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闻:都江堰市纪委通报9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29 04:0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都江堰市纪委通报9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责任...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履职尽责,都江堰市纪委通报了9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履职尽责,都江堰市纪委通报了9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1.幸福街道翔凤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钟培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本市幸福街道翔凤社区居委会委员付恩俊在负责本社区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全面开展资料审核、走访见面等工作,导致2名已从本社区迁出户籍的老人重复领取了5个月的老龄补贴500元。2017年6月13日,付恩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翔凤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钟培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被幸福街道纪工委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2.奎光塔街道财政所所长齐永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0年4月至2015年5月期间,本市原滨江街道安青社区党委书记王国明、原滨江街道安青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吴志伟未经批准将辖区内灾毁国有土地资源租赁给商户使用,并将以现金形式累计收取的租金12.1万元及上海浦东新区捐款0.5万元、“五好”基层党组织奖金0.5万元共计13.1万元坐收坐支,直接将其中12.935万元用于2010年9月至2015年1月社区“两委”干部、居民小组长、聘用人员等值班补助、过节费、年终奖等,其中对时任社区“两委”人员违规发放过节费、加班费等9.552万元。2017年7月4日,王国明、吴志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9.552万元已全部清退。奎光塔街道财政所所长齐永梅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被奎光塔街道纪工委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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