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闻:都江堰市纪委通报9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3)

发布时间:2017-12-29 04:0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都江堰市纪委通报9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典型问题(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6.大观镇副镇长戴仕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6年6月23日,本市城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本市大观镇桃园社区道路改建项目纳入2016年度第一批财政专...

6.大观镇副镇长戴仕宣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6年6月23日,本市城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本市大观镇桃园社区道路改建项目纳入2016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大观镇桃园社区主任杨洪作为项目具体责任人,违反相关规定,未进行立项等手续,直接将工程发包给本村村民姜玉林修建,后被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整改后,杨洪进行扶贫项目立项、比选、工程发包时,未对改建道路的长度进行实测,将只有950米的长度按1.5公里进行上报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19日,杨洪被立案调查。戴仕宣作为大观镇政府分管扶贫工作领导,未能正确履行扶贫项目资金和村(社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职责,被市纪委诫勉谈话。

7.石羊镇义和社区原支部书记高天喜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2年5月22日,本市石羊镇义和社区主任胡家伟在该社区农网升级改造时,利用职务之便,将应当纳入村集体资金账户的青苗损坏赔偿费结余资金6350元由本人现金保管。石羊镇纪委介入调查后,胡家伟才将6350元转入集体资金账户。2017年5月30日,胡家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义和社区支部书记高天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石羊镇纪委给予批评教育处分并通报全镇。

8.聚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程材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3年底,本市玉堂镇凤岐社区在使用村公资金对该社区郭家沟进行整治中,原支部书记刘兴元在未对项目工程公开招标的情况下,直接指定他人施工,并用村公资金支付了工程款。时任玉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程材负责该社区村公资金使用审核,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市纪委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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