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新闻:患者术后死亡保险赔15万 医疗意外险有没必要买?

发布时间:2017-09-25 14:0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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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已获医疗意外险赔付 还能否追责索赔?

  ■医院:如果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险,患者术前再投保医疗意外险,患者就具有双重保障

  ■达州市卫计委:家属若再次索赔,这需要保险公司调查,再根据调查情况而定

  ■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医疗意外险赔付前提是医患双方共同认定事故是意外造成。不是责任理赔就是意外理赔,两种保险共同为患者手术分担风险

  达州宣汉的曾祥镇因胃部出血送往达川区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抢救数小时后,他却再也没有醒过来。女婿在术前花900元为他买了一份医疗意外险,该险种表明,一旦出现医疗意外,无论责任是否在医疗机构,均可获得相应赔付。随后,家属报保险,保险公司于9月19日赔付了15万元。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为减少医患纠纷,省内一些医院在试点推行“医疗意外险”。如果手术前患者购买了这一险种,患者手术出现意外情况,即可由保险公司对患者给予经济赔偿。

  术前买了医疗意外险

  患者术后死亡 获赔15万

  9月19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医院,患者曾祥镇在胃切除手术后抢救无效死亡,通过医院提供的病人病历,保险公司最终向其家属赔付了15万元。

  曾祥镇的女婿潘雪锋回忆,8月20日左右,岳父曾祥镇来到自己家中,因出现胃痛、吐血等情况,提出要看病,最后选择了达川区人民医院。因其“上腹痛、头晕、乏力”,,还出现呕血等现象,医生要求曾祥镇住院,通过胃镜检查发现其胃内广泛出血,符合手术指征。

  8月22日,医院给曾祥镇进行胃切除手术。“下午4点多做手术,7点多结束,人没有醒过来,直接送往重症监护室。”潘学锋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第二天早晨7点多,医院宣布曾祥镇抢救无效死亡,医生解释是其自身器官衰竭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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