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人民医院医教科邓寿明介绍,关于医疗险种目前有两种,一种是医疗责任险,一种是医疗意外险。医疗责任险是医院必须购买,患者家属通过司法鉴定后发现是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其次是医疗意外险,是患者(死者)及其家属自愿购买的。如果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险,患者手术前再投保医疗意外险,那患者手术就具有双重保障。
赔付前提是医患双方
共同认定事故是意外造成
那么,医疗意外险之外,还能否追责索赔?
达州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是医疗事故,理应按照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结果进行担责,然后保险公司根据责任划分进行赔偿,鉴于患者已获得保险公司的医疗意外险种赔付,事后家属追责,医疗意外又变成了医疗事故后,家属若再次索赔,这需要保险公司调查,再根据调查情况而定。
据孟沛介绍,其所在保险公司医疗意外险目前在四川运行期间,并未碰到患者家属在意外险种索赔后再次追责,申请再次索赔的情况。
他表示,一般情况下,医疗意外险赔付的前提是医患双方共同认定这次事故是意外造成,如果医疗意外险赔付后,任何一方申请并获得医疗责任赔偿,那医疗意外险赔付的前提就不存在了。不是责任理赔就是意外理赔,两种保险共同为患者手术分担风险。有了医疗保险,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医生就不承担责任了,对此,孟沛介绍,医生做手术,有一套严格的规章体制监督与执行。患者投保医疗意外险,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医生应该承担的责任还是要承担,医疗主管部门同样要对医生过失行为进行追责。成都商报记者 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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