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国际顶尖人才3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200万元、省级高级人才120万元、急需紧缺人才80万元的资金资助,分3年按4:3:3发放,并享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补贴。对特殊人才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一事一议”原则进行资助。
三、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和岗位激励
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或按国际顶尖人才每月4000元、国家级领军人才3000元、省级高级人才2000元、急需紧缺人才1000元的标准提供租房补贴。给予国际顶尖人才每人每月10000元、国家级领军人才5000元、省级高级人才3000元、急需紧缺人才1500元的岗位激励。
四、加大对引才企业(机构)的支持力度
企业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年薪50万元以上的,按个人年薪总额10%、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引才企业经费扶持。鼓励知名猎头公司、人才中介机构、创业服务机构入驻川南临港片区,有效经营1年以上并成功引进3名以上省级高级人才以上高层次人才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五、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投资项目建设用地
高层次人才在川南临港片区内创办企业、建设运营公共平台(含科技企业孵化器、政学研商合作平台及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科研设计的综合平台等),项目所需用地依照规定及程序公开出让,涉及商业用地的依法挂牌出让,涉及工业用地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进行挂牌出让。
六、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融资扶持力度
设立川南临港基金,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运营项目融资需求,引导各类资本投向高层次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并按时还本付息,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利息额的50%提供贷款贴息、每笔贷款享受贴息的时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名义贷款并实际用于企业发展的,同等享受上述贷款贴息政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在主板成功上市,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在创业板成功上市,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成功上市,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七、加大人才发展平台建设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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