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燕阁观察 | 从纪检监察工作视角看学习运用民法典(2)

发布时间:2020-08-11 17:0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燕阁观察 | 从纪检监察工作视角看学习运用民法典(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不仅秉持着相同理念,具体规定也相互呼应。翻开民法典,可以看到党纪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法规中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有关要求,在民法典中也有...

不仅秉持着相同理念,具体规定也相互呼应。翻开民法典,可以看到党纪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法规中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有关要求,在民法典中也有所体现。如在党纪处分条例中有关群众纪律的条款指出,“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在工作纪律部分指出,“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等,分别与民法典物权编、人格权编有关规定相对应。又如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与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篇“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要义相通。党纪和国法交相辉映、形成合力,必将进一步把人民权益维护好,进一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民法典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规范约束公权力、避免侵犯合法民事权利提供了重要标尺

公权力是用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但如果权力不受约束,就有可能反过来侵害私权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就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合规经营的企业反而难以生存;当有些官员出于私利对一些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当地群众就只能在臭气熏天中生活。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监督,让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确保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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