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成都塑料厂法人已去世,目前该厂无法定代表人、无企业负责人。据厂方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企业管理属于员工自治。由于各种原因,该厂生产一直不正常,平常大多时候处于停产状态,有订单时临时由部分员工自发性的组织生产,生产经营所得利润主要用于维持全厂职工最低生活费、缴纳职工社保及离退休干部社会医疗统筹费等。据员工介绍,因近期没有订单,该厂近一周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我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厂有生产行为,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应为该厂在前段时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外排废气,对周围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
三、处理情况
(一)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从2017年8月11日起,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街道办执法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昼间和夜间、明查和暗访等不同检查方式,保证昼间不少于1次,夜间不少于2次的检查频次,加大对该厂的监管巡查力度。截止到现在,在我区的巡查检查中,发现该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二)我区要求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污染防控,达标排放污染物,防止生产过程中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同时,鉴于该厂目前处于停产状态,不具备监测条件,我们要求企业如果恢复生产,必须第一时间向区环保局报告,接到企业恢复生产的报告后,相关部门将立即启动环境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为彻底解决成都塑料厂扰民问题,2017年8月10日,我区相关负责人与成都塑料厂刘志康、马远、黄机跃等4名职工代表就解决该厂历史遗留问题实施企业关闭事宜进行磋商。经过协商,双方已就该厂关闭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针对成都塑料厂关闭事宜,由于短期内难以完成关闭,我区指定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王伟和区政府副区长王军为关闭的责任人。
四、案件调查责任部门及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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