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责任部门:区环境保护局牵头,调查人员付晨、李强;区科技和经信局协办,调查人员黄倩;大面街道协办,调查人员李杰。
特此报告。
办案人员:
付晨、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手机号13880883378;
李强、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手机号13981700585。
报送人:
李晓俊、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手机号13980880344。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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