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被追尾以为自己无责 撇下受伤者走了成肇事逃逸(3)

发布时间:2017-12-28 09:4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被追尾以为自己无责 撇下受伤者走了成肇事逃逸(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除非是轻微事故的互碰自赔,否则事故中的任何一方,都要等待警方前来处理,不能擅自离开。民警柏勇介绍,《道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

  “除非是轻微事故的互碰自赔,否则事故中的任何一方,都要等待警方前来处理,不能擅自离开。”民警柏勇介绍,《道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发生事故时及时报警,积极配合抢救伤者,也许能为伤者赢得抢救的黄金时间,挽回伤者的生命。”

  此外,伤者如果有被二次碾压的危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车主有义务设置警示标记或将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果发生轻微追尾,事故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私了’,车主还是要留证据、可以是录音、视频或者文字,以免其他纠纷。”

  刘菲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明平

  原标题:这一走 走成了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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