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下月起 蓉城市快速路临街面原则上不新规划住宅用地

发布时间:2018-02-01 21:5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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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31 作者:   来源:成都商报

  日月大道、成洛大道等城市快速路建设成网,让成都市民出行变得更为便捷,但住在快速路两侧的市民却或多或少要面对来往车辆带来的噪音困扰。

  1月29日,成都市建委在官网发布《成都市交通设施沿线临街新建住宅噪声防护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为防治交通设施沿线噪声污染,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声环境质量,城市快速路两侧临街面原则上不新规划住宅用地。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规定》将于2018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五年。

  预防为主

  城市快速路两侧临街面原则上不新规划住宅用地

  《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在交通设施沿线充分考虑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结合《成都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合理规划布局住宅用地。

  其中明确,城市快速路两侧临街面原则上不新规划住宅用地,已规划布置的应按照《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进行建筑退距,并对住宅建筑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设置必要的噪声隔离设施,有效降低住宅建筑受到地面交通噪声的影响。

  同时,对交通设施沿线(指沿地面的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等交通性主干线)的新建住宅建筑,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房间使用功能,临街房间宜规划设计为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不宜布置卧室。

  噪声控制

  新、改、扩建市政道路应采取主动降噪措施

  同时,《规定》提出,要在技术经济可行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噪声源和传声途径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例如,新、改、扩建市政道路应采取主动降噪措施,路面应采用降噪材料,隧道内两侧及顶棚应加设吸音材料,桥梁应按照环评要求加装声屏障。对临交通设施沿线的住宅建筑宜合理利用地物地貌、绿化带等作为隔声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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