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下月起 蓉城市快速路临街面原则上不新规划住宅用地(2)

发布时间:2018-02-01 21:5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下月起 蓉城市快速路临街面原则上不新规划住宅用地(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对临住宅建筑的交通设施沿线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

  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宜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对临住宅建筑的交通设施沿线采取限鸣(含禁鸣)、限行(含禁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等),降低交通噪声。

  建筑防护

  交通设施沿线住宅验收时应核查隔声减噪措施

  而当交通设施沿线已经规划布局住宅建筑时,《规定》明确,应对住宅建筑采取被动降噪措施,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合理保护。

  《规定》指出,建设单位应在设计任务书中载明拟建建筑场地噪声级和隔声减噪要求。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进行隔声减噪专项设计,设计图应载明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厅)应达到规定允许噪声级范围。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对隔声减噪设计进行审查,形成专门意见。

  同时,交通设施沿线新建住宅建筑组织竣工验收时,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各方责任主体应对项目隔声减噪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图审查通过的图纸施工进行核查,质量监督部门在竣工验收监督时应对以上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另外,《规定》还明确,房屋建设单位在销售住宅时,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对临街住宅采取的被动降噪措施内容。房屋建设单位应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文本中明确临街住宅可能受噪声影响等不利因素影响的提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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