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崇尚品质消费 追求美好生活(3)

发布时间:2018-03-14 10:5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崇尚品质消费 追求美好生活(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是今年两会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要求。事实上,这项工作,我区从未有半丝懈怠,且强...

  “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是今年“两会”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要求。事实上,这项工作,我区从未有半丝懈怠,且强化力度一年甚于一年。

  去年11月27日,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对龙泉驿区西河镇天平村某库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租用的库房内,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散装香料八角、香叶、花椒、辣椒等混合,用牛皮纸袋装袋,包装成龙虾调料包通过互联网淘宝网店进行销售。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龙虾调料包;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近6万元”的处罚。

  该事件的查处,是我区强化消费市场执法监管的一个缩影。2017年,轰轰烈烈的“红盾春雷行动2017”“晚霞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在我区“遍地开花”,开展不合格暖手袋、“红盾春雷行动”清查、奥凯电缆、“牙签弩”以及省、市局抽检不合格商品等专项清查41次,出动执法人员5023人次,执法车辆1012台次,清查市场经营户5360个,下架问题商品517件(个),一大批伪劣产品退出市场,一大批违法案件被严厉查处……“品质消费”变得越来越触手可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了切实保护。

  调解消费纠纷提升维权效能

  去年9月,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杨某投诉,称她购买的某项目商铺支付135万元全款后,经现场查看发现合同附图和购买时的展板图案不一致,要求退款,被商家屡次拒绝。

  接到投诉后,区消费者协会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证实此纠纷属实,前后经过三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作全额退款,退还消费者杨某购买商铺款。这一刻,杨某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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