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延、缓、降、保、稳社会保险减负惠企政策你了解多少?

发布时间:2020-02-17 10:5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延、缓、降、保、稳社会保险减负惠企政策你了解多少?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延:延长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 受疫情影响在成都市参保的企业和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中断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

延:延长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

受疫情影响在成都市参保的企业和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中断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缴费基数申报的,可延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通过网上或社保经办网点办理,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受疫情影响在成都市参保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缴纳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可延长至3月底缴纳;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7月底。用人单位在延长缴费期结束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注:延长缴费期间,如职工申请办理养老待遇计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以及职工住院、生育、办理门诊特殊疾病,用人单位要单独为其办理缴费手续;延长缴费期间,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计发,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计发。)

疫情期及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用人单位补缴2019年度社会保险费时不加收滞纳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从2019年1月起的养老保险费和从2019年10月起中断的医疗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缓:缓缴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签订缓缴协议,予以缓缴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缓缴期限原则上自申报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最长延至2020年12月底,缓缴到期后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降:社会保险降率调基政策

2020年,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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