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新闻:【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进行时】 精打组合拳 全面试用12项调查措施

发布时间:2017-12-14 15:5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进行时】 精打组合拳 全面试用12项调查措施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授权,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等12项调查措施。...

摘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授权,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等12项调查措施。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授权,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等12项调查措施。

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之一,一年多来,北京市坚持首善标准,先试先行,全面审慎、积极稳妥使用各项调查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全国各地推开改革试点提供了宝贵经验。

全流程制度设计先行,确保调查措施规范使用

北京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学习研讨、准确理解的基础上,制定配套制度及工作规范,保证各项调查措施依纪依规正确行使。

制定《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搭建程序框架,作为现阶段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规范要求,引导监督执纪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制定《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对12项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等进行明确规定,为调查措施的试用提供制度规范,保证各项措施的使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制定《监督执纪工作常用文书》模板,按照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研究制定并印发了12项调查措施对应的制式文书,如《谈话/询问/讯问通知书》《查询金融资产通知书》《搜查证》《查封通知书》《留置通知书》等30份法律文书,为试用12项调查措施提供文书载体,确保调查措施严谨规范使用。

全要素使用调查措施,确保调查措施全面试用

截至2017年11日22日,全市共使用谈话5902次、讯问894次、询问2290次、查询6536次、冻结112次、调取3955次、查封10次、扣押198次、搜查57次、勘验检查15次,鉴定19次、留置5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36人。采取技术侦察措施8人次;边控17批次90人,解除边控2批次2人;限制出境21批次79人,撤销10批次20人。目前,市区监委均有留置案件,对12项调查措施均已完成试用。

能试尽试,北京市以通州区查办的全市首例留置案件为范本,全程跟踪指导,对各项调查措施积极进行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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