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新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监督成效持续显现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一(2)

发布时间:2019-11-21 22:2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监督成效持续显现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一(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8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73.7万人次。其中,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

2018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73.7万人次。其中,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10.4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3.6%;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49.5万人次,占28.5%;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次,占4.7%;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5.5万人次,占3.2%。

这一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立案、处分等各项数据均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与2017年相比,2018年全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总人次,以及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人次均呈明显增长态势,增幅分别达32.0%、40.5%、20.1%、17.1%、14.6%。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四种形态”贯通规、纪、法,兼具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载体,是一个环环相扣、严密完整的逻辑体系。

数据最有说服力。从“四种形态”结构来看,今年1至9月,运用第一、二种形态人次数量所占比例为92.3%,运用第三、四种形态人次数量所占比例为7.7%;运用第一种形态人次数量持续增长,所占比例从2017年的59.7%,到2018年的63.6%,再到今年前三个季度的68.4%,“红脸出汗”已渐成常态,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体现了严管厚爱,充分印证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是英明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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