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整顿纪律的钥匙——请示报告的发展脉络

发布时间:2019-01-27 15:4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整顿纪律的钥匙——请示报告的发展脉络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摘要:请示报告是整顿纪律的钥匙,梳理请示报告的发展脉络有助于各地区各部门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摘要:请示报告是整顿纪律的钥匙,梳理请示报告的发展脉络有助于各地区各部门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自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被上升到条例的高度。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其效力等级高,约束性强。请示报告是整顿纪律的钥匙,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便提出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命题,梳理请示报告的发展脉络有助于各地区各部门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1923年6月,中央就要求“地方执行委员会开除党员后,必须报告其理由于中央及区执行委员会”,开启了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的大门。

1928年10月17日,中央在《关于各省委对中央的报告大纲》中对报告的时间、种类、内容以及保密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警示不按时提交详细报告者“中央即停发经费”。

1931年12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关于建立报告制度问题》的通令,要求各级苏维埃政府建立下级向上级经常作报告的制度和上级对下级实行工作检查的制度。

1932年11月25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通令》进一步要求各部队把向上级报送材料作为一项制度。

1942年9月,中央进一步颁布《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要求:“各根据地领导机关在实行政策及制度时,必须依照中央的指示。在决定含有全国全党全军普遍性的新问题时,必须请示中央,不得标新立异,自作决定,危害全党领导的统一。”

1948年1月,毛泽东同志为中央起草《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对报告的负责主体、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撰写方法、报告的时间频率等都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

1948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央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补充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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