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整顿纪律的钥匙——请示报告的发展脉络(3)

发布时间:2019-01-27 15:4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整顿纪律的钥匙——请示报告的发展脉络(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贯彻执行中...

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决议、决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工作,重大问题要请示报告。”

199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定期要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进展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党中央写出报告。

2003年12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党内报告制度应用于党内监督条例中,既约束了党组织及其成员,又丰富了党内报告制度的内容。

2009年7月,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这是关于巡视制度的首次正式规定,也是巡视制度中首次规定党内的请示报告内容。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的:“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

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全党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对于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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