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系列解读之三 扎紧自我监督制度笼子(2)

发布时间:2019-01-27 19:3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系列解读之三 扎紧自我监督制度笼子(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党的十九大以来,不断加强内部制约,实行监督检查...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党的十九大以来,不断加强内部制约,实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分设、职能分离,开展“一案双查”,取得了良好效果。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和具体实招,为《规则》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大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明方向。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实践中一些问题逐渐显现,这迫切需要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权的规范。

制定《规则》,就是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健全内控机制,给监督执纪权戴上“紧箍”

记者注意到,《规则》共10章77条,其中有5章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最核心的监督执纪权,包括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和审理。在监督执纪权运行的全链条上,一套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整个纪检监察工作流程。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没有严格的制度制约,就会造成管理漏洞,产生监督盲区,必须找准风险点,扎紧制度篱笆。

2018年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各项工作规则,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结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规则》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立足有效监督制约,在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上着力,针对实践中反映的问题和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作出严格规范——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系列解读之三 扎紧自我监督制度笼子(2)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