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新闻:中共四川省委印发《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2)

发布时间:2021-11-02 14:2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中共四川省委印发《法治四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九)大力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整合优化司法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形成分工协作、岗位适配、精简高效的新型办案组织架构和运行格局。细化完善法院审判权力责任清单。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工作机制。加强以法官、检察官为主导的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证据收集指引。完善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完善技术侦查证据的移送、审查、法庭调查和使用规则及庭外核实程序。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深化“捕诉一体”改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细化量刑建议标准,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健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完善其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转换适用机制。明确适用独任制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形和审理方式,建立独任制与合议制的转换适用机制。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推动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管辖规则、诉讼规则,实现审判方式、诉讼制度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

提升司法便民服务质效。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服务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机制。健全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的诉源治理、登记立案、诉非衔接、速裁快审、审辅分离、诉访分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工作机制。

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贯彻落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办理有关规定,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按照中央部署,深入推进审执分离体制改革,优化执行权配置。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完善财产保全和执行协调配合机制,鼓励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完善保全申请与执行网络查控有序衔接工作机制。

完善刑罚执行工作机制。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完善监禁刑与非监禁刑衔接机制。深化分级分类管理,完善监狱执法标准。完善监狱、看守所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机构的协调对接机制。

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审判权、检察权运行监督管理,健全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权责清单。健全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机制。完善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范审判监督程序,加强审级监督。健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健全侦查机关办理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规范法律文书上网。健全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健全监狱、看守所“派驻+巡回”检察制度,探索在戒毒所开展检察监督。完善有效防范和及时发现、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健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互督互评机制。健全适应互联网司法特点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创新推进全民守法,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深化“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探索建立普法责任落实情况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公益广告普法宣传。

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广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充分发挥“法治四川行”法治宣传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智慧普法。拓展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渠道,形成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精准定位普法需求,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分层分类提供个性化、差异化、菜单式普法产品。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引导全体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学法考试平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和案例教学,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惠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机制。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打造四川特色法治文化品牌。

四、优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法治保障

(十一)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配套立法。完善政务服务法规规章,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开展“放管服”改革、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利于公平竞争、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扩大市场主体参与立法渠道,建立涉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制度,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评价工作并按程序公布评价结果。

(十二)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市场准入许可、准入环节违规设置的隐形门槛、清单之外违规制定的其他形式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省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失信担责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十三)加强创新发展执法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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