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新都人才新政24条”解读(下)(4)

发布时间:2017-10-16 06:3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新都人才新政24条”解读(下)(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以上社工服务项目的,给予实际经费投入、最高20万元资助。每年开...

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市级以上社工服务项目的,给予实际经费投入、最高20万元资助。每年开展全区社会工作示范项目评选,根据评定结果,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

集聚农村实用人才

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各类农业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培养一批拥有一技之长、掌握绝活的农业人才,对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高校共建研发机构、示范基地,给予最高15万元资助。

建设“香城专家”智库

每3年评选一批扎根新都、热爱新都,关心支持新都区经济社会发展,热心参与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和权威性的专家,授予“香城专家”荣誉称号,给予每人最高5万元/年的课题补助。

强化人才金融扶持

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在区实施的创业项目,获得社会风险投资机构50万元以上投资的,经认定后,可按照不超过其获得风险投资总额50%、最高100万元的标准,由区属国有企业共同参与创业项目风险投资。

入选“新都人才计划”人才:对“新都人才计划”入选者领(创)办的企业,给予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贴(以实际贷款年限为准,参照利率最高不超过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高层次人才领(创)办的企业积极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完成挂牌上市的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

人才载体建设

支持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建设,对新获评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工作站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对新创建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站博士后人员给予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一校(院、企)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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