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区人民法院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将加强沟通协调,长效联动,逐步探索适合我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与诉讼衔接模式。
为畅通沟通渠道,区人民法院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拟定了劳动争议诉裁对接工作规程。按照规程,仲裁委受理的劳动争议中,需要进行法律探讨协商的,双方畅通机制,进行协调会商。法院和仲裁委会定期召开研讨会,及时总结我区劳动争议案件新问题、新变化,对出现的疑难问题和法律适用进行深入探讨,实现劳动争议审判法律热点研讨、先进经验学习等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平台。
同时,区人民法院和区仲裁委还会共享典型案例、裁审法律文书和统计分析材料,找出裁审标准差异,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工作信息和数据交流,实现线下信息互通。通过相互提交建议书、口头建议等方式,就对方在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中的程序、实体、工作制度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通过及时交流、共享和利用,统一裁判尺度,形成工作合力,将进一步增强仲裁和诉讼公信力,给解决劳动争议上‘双保险’。”陈勇珑说。
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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