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新闻:眼界与实践第九期 (案管室——规范化法治化)(4)

发布时间:2021-08-26 16:3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眼界与实践第九期 (案管室——规范化法治化)(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配合调取资料,推动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监察法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监察机关对调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不随案移送检察机关,但检察机关认为需要...

配合调取资料,推动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监察法相关配套制度规定,监察机关对调查过程中的录音录像不随案移送检察机关,但检察机关认为需要调取与指控犯罪有关并且与证据合法性审查相关的同步录音录像时,监察机关应当支持配合,在案件审理部门报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承办的审查调查部门提供。张某案未出现这种情况,但在相关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对取证过程提出质疑,法院提出调取讯问全程的录音录像。在检察机关与监委沟通协商后,监委案件审理室报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由承办案件的审查调查室提供了全程录音录像,由法院当庭播放,随后经庭审质证未发现调查人员有非法取证行为,最后被告人认罪。可以说,正是高质量的录音录像,保证了取证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而使该案件顺利宣判。(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启  示】河北省黄骅市纪委监委通过出台相关制度,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严格规范取证工作,在重要措施使用等关键环节采取高标准、高质量的全过程录音录像。启示我们只有保证了取证工作及取得的证据合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标准和要求,才能保证取证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而使案件得以顺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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