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新闻:房地产调控关键在重构激励机制

发布时间:2017-10-10 00:0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房地产调控关键在重构激励机制由成都新闻网采编:...

  考虑将“房价收入比”纳入地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赋予较高权重,考虑赋予“房价收入比”与地方经济增长率相同的权重。不同城市的地方政府会自主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方案,将“房价收入比”控制在目标区间内

  为了促进房价平稳增长,中国自2003年以来进行了多轮调控,但是由于没有建立起长效机制,以往的调控效果并不理想。

  第一轮调控发生在20032004年,政府主要通过控制开发商的信贷和土地供给来给市场降温,但是全国商品住宅价格增速却从2003年的5%跃升至2004年的18.7%。在此情形下,政府于2005年-2008年上半年进行了第二轮调控,调控重点是抑制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并针对性地使用了加重出让环节税收和限制购房信贷等政策。在2005年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和“国十五条”等政策密集出台之后,房价增速短暂回落,但是在2007年再度大幅上涨,全国房价增速从2006年的6.2%升至2007年的16.9%,并持续到2008年上半年,直到下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才出现下跌。

  第三轮调控发生在2009年下半年至2013年,救市政策刺激之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很快摆脱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房价增速快速反弹,中国随之进入了新一轮调控周期,限购限贷等强力手段不断加码。虽然在2012年收到了短暂成效,但是依旧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房价上涨的态势,2013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涨幅达到了9.2%,四大一线%。

  第四轮调控发生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在经历了2016年上半年一线和部分热点二线年下半年相关政府部门全面加强调控力度,严控房价泡沫化风险。虽然进入2017年以来房价增速明显放缓,但是发挥效果的仍然是限购限贷等短期内抑制需求的政策,房地产长效机制依旧没有建立起来。

房地产调控关键在重构激励机制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