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观察丨隐藏在民间借贷中的权钱交易(5)

发布时间:2020-09-11 13:2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观察丨隐藏在民间借贷中的权钱交易(5)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有人打起了掮客的主意不是借贷双方,总不会出事吧?江苏省泰兴市体育局原副局长吉欢庆利用分管体育中心基建工程的职务便利,介绍该市原体育场副场...

有人打起了“掮客”的主意——不是借贷双方,总不会出事吧?江苏省泰兴市体育局原副局长吉欢庆利用分管体育中心基建工程的职务便利,介绍该市原体育场副场长徐某借款20万元给承接体育中心网架工程的朱某作为工程建设周转资金,约定月利率10%。8个月后,朱某归还本息36万元,徐某将其中8万元利息送给吉欢庆表示感谢。吉欢庆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双开”,徐某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民间借贷,容易诱发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甚至滋生虚假诉讼。

不久前,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以虚假诉讼为由对已判决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提起抗诉,最终该民事判决书被撤销。

郑州市纪委监委在对某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程某涉嫌受贿犯罪问题查处过程中发现,商人黄某与程某虚构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并通过提起民事诉讼骗取民事判决。程某以该生效民事判决“背书”,蒙蔽审查调查视线,掩盖贪污犯罪事实。与常见的串供、毁证等传统抗拒调查的方式方法相比,此举更具迷惑性、欺骗性。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程某与黄某的虚假诉讼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贪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该虚假诉讼行为因涉嫌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较重。

在保护合法民事行为的同时,严惩违纪违法者

《规定》明确,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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