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观察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新亮点(3)

发布时间:2020-10-16 19: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观察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新亮点(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认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最主要因素是人主观意识上的辨认和控制能力。14周岁刑责年龄起点的确定,对于20世纪70年代的...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认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的最主要因素是人主观意识上的辨认和控制能力。14周岁刑责年龄起点的确定,对于20世纪70年代的中国儿童发育状况也许是适合的,但改革开放以来,儿童生理和心理成熟加快,辨认和控制能力也有较大提高,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进程。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大量实证数据和研究表明,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根源更多的是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治理出了问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辉说,当务之急应是建立成体系、轻重有别的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用教育性的保护处分措施,针对性解决未成年人存在和面临的问题。

对“自洗钱”、冒名顶替上大学、出境赌博等突出问题作出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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