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观察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新亮点(4)

发布时间:2020-10-16 19: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观察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新亮点(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将自洗钱等明确为犯罪,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境外赌场人员组织、招揽我国公民出境赌博犯罪拟入刑针对实践中的许多突出问题,刑法修正案(十...

将“自洗钱”等明确为犯罪,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境外赌场人员组织、招揽我国公民出境赌博犯罪拟入刑……针对实践中的许多突出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均作出了修改完善。

“自洗钱”,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上游犯罪之后,对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进行“清洗”以使之合法化的行为。我国现行刑法没有将“自洗钱”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实践中一般作为上游犯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由于‘自洗钱’行为被视为上游犯罪的附属行为,因而查处的重点是上游犯罪而非‘自洗钱’行为,以致大量赃款去向成谜。”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贾济东认为,“自洗钱”行为热衷于向境外非法转移违法所得且数额巨大,然而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导致查处困难。破解上述难题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将“自洗钱”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

草案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明确为犯罪,同时完善有关洗钱行为方式,增加地下钱庄通过“支付”结算方式洗钱等,为有关部门有效预防、惩治洗钱违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充足法律保障。

“谁上了我的大学?”从罗彩霞到陈春秀,社会上发生的冒名顶替上大学等事件,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教育公平,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被舆论批评为最卑劣的高考作弊。

对此,草案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同时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的,从重处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在境外赌场赌博……”今年1月,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熊学斌被通报开除党籍。时隔几天,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原总审计师刘富国被“双开”,通报指其“多次境外赌博”。随着近年来国家对赌博场所清理力度不断加大,境外赌博、网上赌博已成为一些人参与赌博的主要方式,其中不乏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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