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7年8月,针对外卖配送人员,深圳交警已设立准入机制。按照深圳交警的规定,外卖配送人员需在网上进行交通规则答题考试,合格后才可以上路行驶。在工作中,送餐员应该佩戴工作证件、穿着反光背心、戴安全头盔。如未通过网上交通安全知识考试,驾驶送餐电动自行车上限行道路行驶的,将被扣留车辆,并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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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新规有威慑力应避免“越权”
所谓“禁摩限电”,是深圳交警自2012年起,对摩托车实行禁行,并对电动车上路进行严格限制。深圳市食品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向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外卖行业是深圳‘禁摩限电’政策之后的新兴事物,需要新的规范管理。”
深圳交警称,对外卖配送人员实行“三级处罚机制”,是依据2015年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条例中规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运输单位营运车辆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情况与其从业资格挂钩制度,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暂扣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表示,依据上述条例,如果将外卖送餐视为一个行业,则深圳交警施行的“三级处罚机制”,可视为“与从业资格挂钩制度”。不过,王永杰同时表示,地方在制定新政时,应当考虑其具体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深圳此次新的规定,将外卖配送员的个人行为,与针对整个外卖运营网点的处罚相结合,固然能够起到威慑作用,但也不免有“连坐”之嫌。在实际执法中,应当在配送员、网点、平台之间,寻找平衡点,避免“越权”。(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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