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解读(3)

发布时间:2019-09-11 03:5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解读(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

——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

其次,对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责情形,也根据形势任务和实践发展进行了修改完善。

坚持问题导向  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积极探索实践,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6年7月,首部聚焦问责工作的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

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仅2018年,全国就有1.3万个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237个纪委(纪检组),6.1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被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问责条例实施3年来,问责持续深入、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为完善问责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需要加以总结提炼。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这其中既有问责不严、避重就轻的问题,也有问责泛化、简单粗暴的问题;既有问责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也有问责尺度把握不一的问题;既有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自己整改落实的问题,也有以追究直接责任代替追究领导责任的问题;既有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没有根除的老问题,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断凸显的新问题。

因此,此次条例修订,就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的原则、程序和方式,进一步强化规范问责、精准问责。

记者注意到,新版条例全文一共27条,与原条例的13条相比,体现出更严更细更全的鲜明特点,充分表明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密。

提高规范化  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针对实践中问责不力、问责泛化简单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对症下药,完善问责机制,查堵偏差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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