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解读(4)

发布时间:2019-09-11 03:5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解读(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着眼分清责任、严肃问责,新修订的《条例》增加权责一致、错责相当集体决定、分清责任等作为问责原则,明确提出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把自...

着眼分清责任、严肃问责,新修订的《条例》增加“权责一致、错责相当”“集体决定、分清责任”等作为问责原则,明确提出“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

着眼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新修订的《条例》增加问责程序,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

——启动问责调查和作出问责决定应当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

——“查明调查对象失职失责问题后,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调查报告”,应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

——“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的严肃追究责任。

……

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解读(4)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