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③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发布时间:2019-11-03 03:0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③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在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书记中,来自武汉大学的万清祥有着较高的知名度。 今年年初,一则任职决定引发媒体广泛关注,也让他成为全国首位由中央纪委同意任命的高校纪委书记...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③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③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在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书记中,来自武汉大学的万清祥有着较高的“知名度”。

今年年初,一则任职决定引发媒体广泛关注,也让他成为全国首位由中央纪委同意任命的高校纪委书记:“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并与中共湖北省委商得一致,中共教育部党组决定:万清祥同志任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这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一项具体举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改革红利持续释放。

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保证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主要包括纪检机关的领导体制、职能职责、监督范围、权限程序、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机制制度,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领导体制。在党的历史上,纪检机关的领导体制发生过多次变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重建的各级纪委的领导体制沿用了此前的做法,即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1980年,中央纪委向党中央建议,将中央纪委以下的各级纪委的领导关系,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这个建议得到党中央批准。

党的十二大党章对纪委产生方式和领导体制作出重大调整,规定中央纪委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委员会制;在领导体制上取消“以同级党委为主”的规定,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级纪委依然处于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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