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以坚定的制度自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许耀桐(6)

发布时间:2019-11-09 00:3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以坚定的制度自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许耀桐(6)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记者:全会强调,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这四个治理? 许耀桐:...

记者:全会强调,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我们应该如何认识这“四个治理”?

许耀桐:实施国家治理必须讲究方法论,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尤其重要。毛泽东曾形象地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现在中央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就是四个重要的治理原则和方法,是将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不可或缺的中介。

系统治理,是运用系统性原则和方法进行的治理。国家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求运用系统论、工程学的观点去认识治理的各要素、各部分形成的结构,所处的层级,所产生的功能,以及它们之间互联互动的关系。着眼于系统治理,就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妥善处理国家治理在各领域、各层级、各方面的需求,进行系统性的改革和创新,获得治理的速度和效率。如果不讲治理的系统性,势必顾此失彼,乱了章法,陷入困境。

依法治理,是运用法治原则和方法进行的治理。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国对治理实践的必然要求,是为了保证治理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在治理过程中,一些党政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出现“什么法不法的,先干起来再说”的违法冲动行为,这是绝不能允许的。要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的能力与水平。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以坚定的制度自信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访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许耀桐(6)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