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2)

发布时间:2020-08-17 14: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国家监委依法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推动追...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国家监委依法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推动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取得重要成果。2014年至2020年6月,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员存量;其中,国家监委成立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3848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306人、“红通人员”116人、“百名红通人员”8人,追回赃款99.11亿元,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成为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新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明显减少,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31人、2016年19人、2017年4人、2018年9人、2019年4人,有力遏制住外逃蔓延势头。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与28个国家新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等43项,国家监委与10个国家反腐败执法机构和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11项,初步构建起覆盖各大洲和重点国家的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

(一)发挥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改革完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专门部署,要求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由中央纪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成员单位,设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追逃办),加强了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追逃追赃领域分散的职能和力量集中起来,有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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