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6)

发布时间:2020-08-17 14: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6)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追逃追赃能力。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监委充分运用监察法赋予的权限,依法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

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追逃追赃能力。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监委充分运用监察法赋予的权限,依法调查外逃人员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确保证据要件和标准符合我国和逃犯所在地的法律要求。依法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通缉等手段,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布下追逃“天网”。会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刑事诉讼法中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切断外逃腐败分子资金链,最大限度挽回国家损失。依法没收“百名红通人员”、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在境内以及转移到新加坡的违法所得2900余万元,推动新加坡承认并执行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没收裁定,将李华波遣返回国接受惩处;依法没收“百名红通人员”、广西桂林地区物资局原副局长黄艳兰在上海的23套房产及相关收益,总价值约2.5亿元;依法没收湖南基础建设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彭旭峰在境内及转移到4个国家的违法所得,总价值约1.5亿元。

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6)相关报道